法律问答

您好??我就是10点上下进地下停车场??转向时不小心撞倒地下停车场里的车??以后把我车调到边上??停稳??间距有500米左右??那时候深夜了??想着明日早晨在讲吧??以后她们警报了??通电话人们就要了??我想问一下这算交通肇事逃逸吗

2019-12-23 11:05: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倒车撞到别人的车,属于双车事故,应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处理方法如下: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赔付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 1、拨打122事故处理交警,交警会现场勘查定责,同时通过警务通查询车主。

    2、如果是全责,那么留下个人电话,并承诺全额赔偿。待车主回来会主动联系。

    3、如果不着急走,可在原地等候,让对方车主看到自己的诚意。走保险给对方修车就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