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三人合伙,60%的股份,30%的股份,10%的股份,甲乙双方的初始股东。目前,丙方拥有完全的经营权力,丙方想换股。法律依据和好方法是什么?有案子吗?谢谢你

2019-12-23 12:5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股东之间内部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2、股东的股权是对外转让,即转让给公司外部的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除了上述两点的规定之外,公司法也给实践中的公司一定的自由权利,即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载明转让事项。这意味着,只要股东对股权转让规则在章程中有了明确约定,即可按约定方式转让。
  • 股份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 股东变更需要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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