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一婚离异,生了一个孩子。二婚又生了个闺女,因男女双方外遇又离了,小孩给了另一方,如今三婚,男女双方有一孩判给女性了,人们还能再造吗?

2019-12-23 13:3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出轨,违反了婚姻法夫妻互负忠贞义务的规定,应当向无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谁主张,谁举证”,你可以收集你妻子与他人同居证据,因为同居具有相对持续时间较长、在一定时间段内相对稳定相处、共同生活的特点,所以需要收集证据,才能证明对方有过错,才能依法得到赔偿。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夫妻可以协商,根据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因素来确定。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需要问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一半的抚养费。
  •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
    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
    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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