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孩子爸爸在国外,孩子从小跟着妈妈,离异后抚养权给了爸爸,给了爸爸以后孩子还是跟着妈妈住单位,至今两年,爸爸有出部分伙食费,请问妈妈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2019-12-23 14:5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您孩子只有三个月,未满两周岁,因此如果您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孩子可以由您抚养。您还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抚育费,抚育费数额可按男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争取子女抚养权证明由己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根据我国抚养孩子的立法精神,从如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考虑证据的收集。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需要提供您自己父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或让您父母出庭等。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您可以提供自己单位的工资证明、自己经营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

    (四)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关于抚养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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