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夺罪判刑四年三个月,我想问一下能够减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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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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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不满200克
2、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140克至200克
2、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200克至1000克
2、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1000克以上
2、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非法持有200克至1000克
2、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二)三年至七年;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七年以上;
1、非法持有1000克以上
2、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三、
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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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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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