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骑电瓶车闯红灯撞了我家骑电瓶车的,应该怎么赔

2019-12-23 19:1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  
    一、闯红灯罚款多少  旧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38、
    39、
    40、
    41、
    42、43条,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扣3分。  新的法律依据: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公安部最新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二、新交通规则关于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 闯红灯撞车且肇事逃逸,应当根据造成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
    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财产损失的赔偿方式: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
    5、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无法实际取得的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