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了,孩子给女方,以前给孩子500生活费,现在要1000,但是我负担不起,我每月开2900.我又再婚,生了一个孩子,女方没工作,每月还要1300贷款,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根据实际情况,我要负担多少生活费?

离婚
2019-12-23 19: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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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