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的是翻斗车,我逆行,与酒驾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2019-12-24 07:23: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罪刑期的多少是与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公共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其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肇事方的态度表现等息息相关,不同的事故后果与不同的事故责任相结合,法定的刑期也会有所不同。当然伤亡越大、责任越大、认罪态度越差刑期就越长、处罚越重,总之需要结合整个案件的事实综合分析。
    交通事故的处罚种类有很多,有扣分扣证、吊销驾照、扣车销牌、罚款拘留、判刑处罚等,会涉及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而具体适用什么处罚需要看事故的情节,轻者只是扣分扣证,重者刑事处罚。
    一般事故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都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事故是在福建 泉州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无经过血液酒精检测?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规定,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 酒后驾驶加无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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