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看着老师,我已经在水泥厂工作了20年。男,我今年已经55岁了。我可以根据非重体力劳动的特殊工种“重体力劳动”退休吗?请问老师,我在水泥厂工作了20年,男,今年已经55岁了。对于特殊类型的工作,我可以根据“重劳动力”退休吗?

2019-12-24 07:5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休前的劳动争议,退休后在没有超过时效的,可以申请仲裁。
      退休之前的劳动争议,劳动者虽然已经退休,但是主张的是之前的权利,没有超过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才可以。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是原国家劳动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是必须在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是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经历有原始记录。
    四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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