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第二次上诉还判不准离婚 还可以上诉吗

离婚
2019-12-24 11:46: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合同纠纷发生的诉讼应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追讨债务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
      在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3、法院立案后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4、由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5、任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5、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 婚前买房,婚后房产证加另一方名字,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婚前房产,要看住房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登记人是否两人姓名。是的话,住房属于婚前共有,没有约定份额前提,一家一半。
    如果登记人是一方姓名,那么,住房产权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他一人所有,和另一方无关!但是另一方有出资凭证,那么他对住房登记人就拥有债权,可以主张!
    婚后,不管两人谁来还贷,所用钱款,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的权益,也是一家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