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公司离职的最后一月公司给我漏交了社保,公司说给我补交上,可我已经在另一家公司签劳动合同了,担还没买社保这个有问题,会影响我在新公司的工作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24 19:27: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1、没买社保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要求补缴社保;
    2、长时间不发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3、没签劳动合同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双倍工资。
    4、员工不与用人单位补签合同、或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没有买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 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自劳动合同签订起,就应该缴纳社保。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