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校老师的责任是什么?老师应该如何补偿在学校被老师打下巴并缝了十多针的孩子?

其它
2019-12-24 21:4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人承担上述责任的前提条
    件是,责任事故的发生应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包括事故原因、发生地点、损害范围等,均应审核清楚。所谓人身伤害,不仅指自然人身体的有形毁损,也包括脑力损害、听力损害、疾病、丧失工作能力及死亡等,但对精神方面的损害,一般除外不保;
  • 第一,教师醉打学生,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规范,应当依规处罚;
    第二,殴打致他人轻伤以下,不包括轻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依法应当赔偿。
    第三,殴打致他人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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