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公司欠我个人5万块钱,判决书已下,公司停业不经营没钱不还,让提供公司资金账目也不提供,已申请强制执行一年多了,对方法人躲避不见,法院上门抓过一次,没抓到。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只能等吗?
问题补充:
他自己是法人也是最大股东,占股权90%,可以变更他个人为被执行人吗?如果查找公司财产,从什么时候算起?当前算起还是合同签订时间算起?

2018-09-05 09:4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 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此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寻找受让方,如果没有人愿意受让该股权,或者就股权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也难以进行下去。
    而优点是只要有关各方达成一致,随后就是一些程序性的手续,简单易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说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出不同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的规定,如为了防止被其他人恶意收购而规定禁止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也可以松于公司法的规定,如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等等。
    不同的规定也会给股东的股权转让造成影响。
  •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

    1.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可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2.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3.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制定股东会决议。

    4.需要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和收付款证明。

    5.准备原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和复印件。

    6.携带公司公章和资料去行政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7.材料审核合格后,需要股东到场签字。
    待5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