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里人对我有家庭暴力,不但丈夫打我,婆婆也打我,我要离婚他不离,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6-29 09:0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 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家庭暴力的特点是加害行为连续性和损伤的隐蔽性。有些受害者因缺乏多次累积的伤情原始记录和医学鉴定依据,导致维权困难。
    律师建议,家庭暴力受害人要及时报案,并请警方开具验伤通知书并验伤。然后保存好医院诊断证明和鉴定结论,作为进一步的维权依据。受害女子如果要离婚,可以向实施家庭暴力的丈夫索赔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我国《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家庭暴力离婚怎么判?由上面的法条可以看出,家庭暴力行为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因此只要当事人可以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足以让法官确信原告确实遭受了被告实施的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无和好可能,这样法官就会判决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的施暴方,不仅要受到《刑法》的惩罚,还要赔偿受害者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失费。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不同,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