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坐电动汽车被小汽车撞倒,脚趾骨折,医疗费支付给对方,可能要求对方赔偿的错误费用

2019-12-25 07:0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电动车撞人的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没有争议的,应该及时撤离现场,防止影响交通。之后,可由双方就赔偿问题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应及时报警,由交警按简易程序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双方对事故成因有争议的,则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来认定事故责任。
    在交警认定责任后,双方可以在交警的组织下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或有一方不愿协商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 发生事故后首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警,报保险公司,有人员受伤的,要立即拨打120前来急救。
      
    1、报警后等待交警勘查现场,交际功能勘查现场后可以把车辆移至路边,防止堵塞交通。
      
    2、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划分责任,只要机动车有责任的,交强险赔偿如下:
      a、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最高赔偿1W元,超出1W的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b、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有伤残的话,还包括伤残赔偿金,交强险最高赔偿11W,要是超出11W了,超出部分还是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c、伤者的财产损失,交强险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双方按着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d、机动车的车损,伤者也要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
      
    3、机动车有商业险的话,上述由机动车赔偿的部分,由机动车的商业险赔偿。司机不用个人承担费用。但伤者用了非医保药的,保险不报销,也是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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