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户主是我岳父的名字,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是我签的字,我想问一下,以后房本上是谁的名字

2019-12-25 08:24: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根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户主会得到相应的补偿,补偿金很可观。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二是征收范围。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含义: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拆迁人 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 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 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法律规 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 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所订立的协议。
    拆迁 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说到底是一种市场行为,需要当事人双 方就各项协议达成一致,因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为确定双 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文书。
    许多学者认为签订拆迁补偿 安置协议主要是有利于被拆迁人的利益。我们说所谓协议, 应当是当事人双方所共同认可的一种合议,是拆迁人与被拆 迁人经过平等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所达成的。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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