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精神疾病离婚可以赔偿吗?

离婚
2019-12-25 08:2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同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没有进行合法登记情况下,进行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予以支持。但不具备合法正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 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婚姻关系中更难于培养正常的夫妻感情或更易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进而更易导致婚姻出现状况。然而,他们自身处理问题和调解纠纷的能力却十分低下,无力承担家庭生活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因此,婚前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理由。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