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装修,物业收取了装修押金4000元,飘窗拆除垃圾清运费450元,装修管理费1400余元。现在装修完成,物业验收,说我拆除非承重,轻体墙7米,每延米100元的垃圾清运费,要从装修押金中扣除。2016年10月装修验收完,物业不给验收单,说:“3个月后直接找财务退押金就行。” 现在2017年3月下旬,押金还未退,物业说单据丢失,要重新验收。另外装修管理费中应含建筑垃圾清运,飘窗和轻体墙拆除的清运费是不是应该算重复收费或乱收费?并针对至今还不退还押金的事宜,想请教怎样能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我的合法利益

2019-12-25 10:53:3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