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申请社保补贴百分之50,为什么养老保险补贴3分之一,医疗保险补贴50

2019-12-25 12:02: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相关规定,关于生育保险补贴是怎么计算如下回答:
    一、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三、一次性补贴: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 现行的全民养老保险领一年就去世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 办理社保是每家企业的法定义务即强制性的,可以要求公司补办。但不知你的病是否是工作引起的既为工伤。如果是,没有办社保也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对起诉公司是否不尽人情,那是情与法的抗拒,法律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可以选择法律也可以选择其他的方法解决。
    向那家法院诉讼,要看你工作的分公司是否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果有就向你工作的分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或法院解决,如果没有就向公司总部所在地劳动部门或法院解决。
  • 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可以拿来当继承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职工死亡后,首先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对于另一半属于职工的个人财产、抚恤金扣除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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