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私立幼儿园上下班,请产检假按病事假扣薪水,那样有效吗

妇幼权益
2019-12-25 15:0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任何时候,在工作时间请假去做产前检查都不应遭到无理拒绝,而且这段时间单位还要付给你工资,这些都是你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可以带薪请假去产检。
    这里,我们要再说一遍,所有这些待遇都和你在那个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无关。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为此,你要首先咨询你的单位是否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基金。此外,你也有必要从你的单位那里了解生育保险基金与产假工资方面的发放规定,以及你所在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看看有没有与你的职位和工作年限相关的内容。
    最后,你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了解一下是否有产假津贴方面的特殊规定。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
    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确定病假工资标准,但无论确定的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病假工资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例如:某企业规定病假工资按员工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王某的标准工资刚好和最低工资一样,则该企业应当按照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王某病假期间的工资。
    否则就是克扣工资,单位必须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
    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确定病假工资标准,但无论确定的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病假工资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例如:某企业规定病假工资按员工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王某的标准工资刚好和最低工资一样,则该企业应当按照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王某病假期间的工资。
    否则就是克扣工资,单位必须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