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在今年4月开始缴纳生育保险,并在8月分娩,那么我是否可以在缴纳一年,即明年4月之后申请生育津贴?或者从今年1月到3月还社会保险可以吗?

2019-12-26 04:54: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是可以补缴的,补交日:是指国家或地方强制购买社保日起,到现在止。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 生育保险是连续缴满11个月才可以享受(政策上的说法是连续购买10个以后),这个保险是必须通过单位才可以缴纳的,单位欠交3个月以内是可以补交,不影响待遇的享受。如果有单位的准妈妈是由于单位的原因没有缴纳生育保险是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生育保险的标准进行产前检查、生产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报销,如果单位拒绝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以前通过单位参过生育保险10月以上的,现在是灵活就业人员的准妈妈,有个新政策生宝宝可以报销1000元费用
  • 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依法享有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按照所在单位上年度孩子更月平均工资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女孩子该产假前标准支付。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 可向单位要求补缴保险,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
    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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