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笔钱是作为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的嫁妆借来的?

2019-12-26 06:2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 你好,彩礼是我国婚姻传统习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要存在婚姻,就存在彩礼,无论多或者少。 但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给了彩礼之后,却由于种种婚姻结不成婚或者结了几天婚就离婚了,那么这些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返还彩礼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对这个问题中争议不大的部分给了明确的回答,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肯定需要返还彩礼。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   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 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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