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15年9月19号在官方网站上买了一台电视,订单应该是在2015年9月19号-2015年9月26号之前发货完毕,但是我等到9月26号商家说销量大要我等到2015年10月15日给我发货,因为婚期将至所以能够等到10月15日,但是直到我等到10月15日商家仍然不给我发货结果耽误了婚期没有用上电视(造成媳妇家人的冷眼)使我闹心不已。之后一直到10月26号左右商家说没有我要的着款电视了,在没有经过我同意下私自给我发了另外一个型号的电视,这台电视到达长春后物流方面给我打来电话让我签收,因为不是我购买的型号我没有签收,结果发回乐视,之后乐视工作人员与我协商说补偿我一年会员费用或者代金券300元,我没有同意,我问商家是否没有我要的型号了,他们回答我说可以从别的地区给我调换,让我继续等待,之后到了10月底商家把我的订单私自改成了订单已完成状态,(在未告知我的状态下)。我打电话咨询是怎么回事,商家客服回答不出来,仍然没有给我结果,事到今天11月6日商家给我打来电话说要给我退货,我没有同意。请问律师如果我起诉对方可以告对方什么?可以索赔多少钱?这样的官司我可以加误工费

2018-09-05 11:3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消费者维权 对于这样的问题,您首先最好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商品质量有瑕疵,您可以在7天内要求退货,在15天内可以要求退货,如果对方有欺诈等行为,您也可以主张10倍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要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出事之前全年的工资条可以反映收入情况,但无法反映收入减少情况。因此计算误工费时要看受伤前后的工资条,从中能够准确反映收入减少情况。
    这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就是伤者比受伤后实际减少的收入金额。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伤者无法证明自己的从事的职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