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以前和他人合伙人开过一个企业,如今把我股权撤出来啦,企业还挂掉我的监事会一职,企业一切工作内容我也没有参加过,假如后边企业出現难题了,我能负责任吗?

股权
2019-12-26 11:3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限合伙制实现投资者与创业者的最佳结合,尤其适合于风险投资。
    一方面,有资金实力者出于谨慎,不愿投资于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而公司制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可能导致的经营者道德风险也令其望而止步。
    另一方面,拥有投资管理能力或技术研发能力者往往缺乏资金,愿意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代价取得资金管理权,在承担较高风险的同时,在项目成功以后,获取高于其出资额数倍以至十倍以上的高额利润。
    有限合伙制度完全契合了这两种市场需求,确保了资本、技术和管理能力的最佳组合,实现效益最大化。
  • 合伙做生意,一般是要按照合伙协议履行责任和义务。
    1、合伙协议具有合伙人之间的最高约束力,任何不遵守合伙协议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2、如果按照合伙协议,解散的条件没有发生;有合伙人提出退伙和解散,合伙人之间应该按照退伙协议约定履行了退伙手续,而留下的合伙人又不打算另找别人入伙的情况下,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是否解散。
    3、合伙财产归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出资人所有,退伙和解散,都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 关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伙后,债务的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第54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据此,张某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也应承担清偿责任;同时,该《意见》第57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据此,你们三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何某向你们主张债权,你们有义务清偿欠债,但是清偿后,你们也有权向张某追偿。

    对于登记为合伙企业的退伙,按照《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理: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对于未登记为合伙企业的退伙按照《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处理:司法解释第53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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