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离婚了,小孩子在我户籍上,我想要让小孩子跟我姓。要哪些办理手续

离婚
2019-12-26 12:1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小孩户口问题怎么办,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 协议离婚的,双方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离婚。诉讼离婚的,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离婚子女申请更名的,须经父母双方同意;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如果派出所不给办理,询问他们是否缺少材料,如果不缺,他们也不办,请他们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到上级部门反映或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