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企业工作中了44天,如今只获得十四天的薪水,剩余的三十天沒有领取!人们沒有签合同,离职那时候是老总口头上愿意的。现在我早已来到异地。老总都不接听电话!我该怎能讨要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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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联合到公安、
劳动监察支队报案。如果老板有支付能力,不支付工资的话,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积极寻找老板的个人财产,有财产线索尽快报告公安、劳保部门。如果公安、劳保部门不受理你们的报案,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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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付出了劳动且提供了与单位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的
证据,
劳动仲裁就会支持你的
仲裁请求;
2、具体能要回多少工资,还需要看双方在庭上提交的证据及陈述而确定;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五条 【作出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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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明确发薪日,如果发薪日遇节假日,应依法提前支付。
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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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