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一名67岁的老人在农村被摩托车撞死,赔偿金额是多少

2019-12-26 13:4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4日颁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25条、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区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个标准,此规定出台之前我国一直以户口性质(即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来区别赔偿标准,以往的司法实际也简单地按照户口性质来判决赔偿标准。解释的出台,目的在于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居住情况来确定赔偿标准,但解释出台之初,很多法院仍然按照户籍性质确定赔偿标准,为进一步明确适用标准。
  • 摩托车驾驶人在本次事故中如果承担主要责任以上,那么其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应当由交警追究其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主要是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亲属处理事故的费用等,如果死亡前到医院救治,还得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如果你奶奶有被扶养人 还得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这些按比例承担,如果摩托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一般赔偿总额的70﹪;如果是全责,则全部赔偿。死亡赔偿费按照你奶奶所在省公布的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你奶奶周岁超过60,从应赔的20年中扣除实际超过的周岁数再乘以赔偿标准,赔偿项目按规定计算,给你提供规定。
    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