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他人做贷款担保人他还没有还款,贷款担保人能合同解除吗

2019-12-26 14:1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借款人给担保人出证明说欠款他还,担保人不用承担担保责任,法庭是不会同意判决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
    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债权人和担保人,借款人说不用担保人承担责任是不行的,只有债权人同意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才行。
    《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 债务担保人,《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担保人权利:
    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
    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担保人有权通知贷款人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5、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
    6、有权处要求担人提供反担保措施;
    7、在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利对债务进行追偿。
    担保人的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
    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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