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承揽了别人农田,沒有土地流转合同书,那这一补助应当归谁

2019-12-26 14:3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如果有纠纷,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四章流转合同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第五章流转管理  第三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正确履行职责。
  • 农村土地补贴存折丢失,依照普通存折可到所营业厅去挂失补办。  办理步骤:  
    1、存折丢失,应立即到原存款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失时客户应持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暂住证、护照等)并提供帐户、户名、开户时间、金额、币种、期限等有关存款内容,经银行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挂失,银行经查实确未支付方可受理。如客户不能亲自前往银行,可委托他人代办挂失,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密码挂失不准代办。  
    2、办理挂失时,须填写储蓄挂失申请书,其中一联回单由客户留存,并在7日后持申请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开户行领取新存折办理转存或取现手续。  
    3、如有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或亲自到银行办理挂失,可先口头、信函或电话请求临时挂失,然后在5日内到开户行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  如在上机联网储蓄所开立的活期存折,可在任何一个联网储蓄所办理临时挂失手续,正式书面挂失则须到开户行办理。  
    4、正式办理挂失后,原遗失的存折如找回,客户可持身份证到银行取消存折挂失状态,并交回挂失申请书回执,原存折即可继续使用。撤销挂失不能通过函电方式办理。已开具存款证明和办理质押的存单(折),不得挂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