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昨晚在工厂工作,右脚踝骨折,终于上班了,三个月没买保险了,打算辞职,怎么申请呢

2019-12-26 15:1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上班期间受伤骨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赔偿。工伤保险支付后,还可以申请自己交的医疗保险报销。具体赔偿数额结合鉴定结果来定。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保险理赔是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赔偿请求,进行查勘、定损、理算和实行赔偿的业务活动,是保险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保险人履行其义务的主要形式。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
    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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