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武汉市经济适用房没办房产证,怎么转让给他哥哥?就具体操作程序征求意见?谢谢!!!!

2019-12-26 15:37: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方式,根据一定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通知称,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其相应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通知指出,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 如和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由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均满5年,所以暂时办不出产权证。  根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但买房5年内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交易只能出售给政府。
    特殊情况:比如说有的家庭由于突发事件急需用钱,有的因为迁往外地不再需要这套经适房了,那即使不满5年,经适房也是可以交易的,但只能卖给政府。满5年以经济适用住房抵偿债务的,登记机关应当在5年届满后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满5年是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门槛,作为享受政府资源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政府实际上并不鼓励经济适用住房直接上市交易。
  •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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