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买房定金,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是婚后用于买房或者首付,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