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故意伤害,该案件被提交给法院,法院进行了住宅监视。我不知道法庭将举行听证会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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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于有
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涉嫌的犯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逮捕。同时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不逮捕,而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应当指出的是,法律规定对这些人可以不逮捕,而不是应当不逮捕,司法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对有些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管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如果不逮捕可能具有很大的社会危险性,也可以予以逮捕。
4.侦查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发现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时,为了既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司法机关与犯罪作斗争,对这样的人可以不逮捕,而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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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一定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4、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5、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6、 结合所说的情况,你朋友在公安机关阶段排除了作为当事人的情形,但是在转检察院公诉阶段,检察院会在审查起诉时从新对你朋友的情形进行核查,这时作为当时在场的人员可能需要协助侦查,同时也会提起公诉,但是只要证明你朋友没有参与,会在审理过程中解除你朋友的监视居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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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行为人是精神病人怎么处理?应当申请司法鉴定,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形处理。
1、如果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如果经鉴定确认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如果经鉴定确认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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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