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个建筑工程公司做技术人员 沒有劳务派遣合同 但是见证人??施工工地完毕后 欠我2个月薪没送,去企业要了几回一直见不上责任人,薪水都不给,那样的该怎么办?

2019-12-26 17:4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工作关系?劳动者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
  • 发放工资的当月,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当月发放多次,应该合并计税,也就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与前面首先合并计税,然后补差。个税不是计提的时候产生的,是发放的时候计算的。
    因此即便计提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多次发放产生的税费,次月也必须按照税法申报。税法是不管你是否按月发放工资的,税法只关注每月发放的合计数是否符合申报纳税数。
  • 讨薪的方式可以有:
    与用人单位协商;
    找工会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
    向法院起诉。
    其中,协商和调解是最便捷的方式,对劳资双方都有利,而投诉和申请劳动仲裁是走法律途径,没有协商和调解快捷,向法院起诉是最后的方式(能劳动仲裁的,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无论采取哪一方式都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没有最好的方式,只有适合自己的方式,期间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企业没有按时发公司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绝,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你先生应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要求公司满足你的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上可知,如果遇到公司不发工资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