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以前要交公粮及人头税、特产税、承包税、土地税等各种税费,我村村民张某觉得不合算,所以向村委会上交了全家的土地,土地上交后,所有款项也不再向国家缴纳,现在土地值钱了,想要回土地,他还可以吗?

2018-09-05 12:2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根据我国《农村搜索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这实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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