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弟弟被他同事打伤,眼眶紫肿,眼内有出血,现在住院治疗,派出所把打人者抓着不到八个小时都放了!派出所解释说他们只有扣八个小时的权利,等我们鉴定结果出来了在传唤打人者,医药费对方也不负责,我们现在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理,谢谢你了

暴力伤害
2018-09-05 12:2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打伤后应当鉴定双方的责任,如果受害者属于轻伤或者重伤可以要求支付医药费,对方不赔偿医药费的话,可以直接起诉对方。
  • 一,被人打了,应该赔偿多少,要看当事人的伤情来确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伤情鉴定;当然,如果当事人双方能协商解决的,应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法院来解决;
      二,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标准(需要经过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并出具相应的鉴定结果):
      1,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其他赔偿项目及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 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