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被人打了,是对方找茬先动的手,腿上被咬了一个很深的牙印,留下疤了,脸也被挠花了,手也有一个很深的口子,警察介入后看了录像旁边也有证人,但是当时并没有拘留打人的那一方,过了很长时间才拘留的,也没有通知我家。打人的也没有做何赔偿,这种情况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8-09-05 12:3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民事侵权责任一般来说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话,包括因为它的侵害给你造成的所有损失,如果严重的话还可以要求一定的精神赔偿。如果打人的行为性质比较恶劣的话还有可能侵犯刑法。
    可以通过双方进行协商后解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未果的话,那就报警处理
  •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