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人跟我说借走五千元钱不还,是我借条能够提起诉讼他吗

2019-12-27 06:3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上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在未逾期前对方还没有违约,借贷双方都有义务信守约定。提前起诉的诉讼理由不成立,主张一般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债务偿还期限未到,债务人有权不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偿还的,或者发现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资产、处置财产而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您好,可以追回,保存好欠条。如果对方存在转移财产行为,您可及时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就对方的财产进行冻结。是否已经办理离婚?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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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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