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可以给民政局写离婚协议书吗?

离婚
2019-12-27 06:4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带上各自身份证和户口本,他们会给几张表格填写的,其中包括离婚协议,婚后财产分割分配、子女养育等都作了细化,如果没有财产房产孩子,就写没有。交点钱,买个离婚本本,贴上照片,他们盖戳,完事。

    如果是有争议的,要去法院离婚的,就直接由律师写起诉书了(起诉书里也要写清楚财产分割、子女养育如何安排,有无争议的),然后法院判决,没有离婚证,只有判决书可以证明是离婚的
  •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通常另一方是可以请求离婚的,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达成离婚的共识,可以直接完成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对离婚协议进行备案,从而完成登记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