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舅哥与邻居发生争执,双方准备动手,媳妇离对方较近,在劝和的时候被对方推搡导致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腓骨粉碎性骨折,之后在医院就医。之前找对方沟通过,对方支付了一小部分医药费用后再无理会。就医过程中,通过职工医保报销了部分费用,现在如何理赔?双方无法调解。

2018-09-05 12:4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只是民事责任,则先动手的人当然是承担主要责任。至于怎么样的归责,或者是责任的分配,要看相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看谁该承担多少。但如果是先动手的人受伤严重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这时候,被伤害方先动手打人是其过错,法院对打人者量刑时会考虑该情节对打人者从轻处理。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这个问题要区别情况,交通肇事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医疗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如果认为医院有责任,应立即要求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以防止医院修改病历。然后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以确定医院有没有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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