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被卖掉了,所有的手续都交给了买方,但是如果另一方不能呆在家里怎么办?

2019-12-27 10:1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过户流程
    一、过户手续:

    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

    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二、办理流程: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



    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有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 签订借款合同时,需要知晓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提前还款申请手续、违约金等条款;固定利率就不随政策而变化的、浮动利率就是会随着政策变化而变化的。办理过户要带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或结婚证明、首付凭证、买卖合同、产证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