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退休后,发现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所签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本没有在市场管理所登记注册。我现在可以和用工单位提出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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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人事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根据第七十七条规定,设立股分有限公司,就该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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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的条件:【具备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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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鉴于《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法律规定,侵害派遣
员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应承担
连带责任。
其中,就包括了派遣单位侵吞派遣员工工资这一情况。因此,建议就员工工资这部分,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以免不法派遣单位卷款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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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的劳动纠纷可以
退休后属于劳务关系,有纠纷直接起诉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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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