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公公和我婆婆有一套房子,然后我公公去世了,公正到我婆婆头上的,其他子女都放弃继承,我们现在要卖这个房子,准备办房产证,会不会产生继承

2019-12-28 00:0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根据你说的情况及法律规定,如果第一顺序的人存在,第二顺序的人是无权要求继承你丈夫的财产。所以你丈夫的哥哥是无权主张继承权的。
  • 房产继承税费用有多少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元;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
    (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
    5.6%;个税:证过5年且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
    5.6%;个税:证过5年且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2、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2015年房产继承税费的收取标准: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如果房权变更,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按照手续费每平方米1元,登记费80元标准收费,发放房权证。   如果不对外售房过户,需缴纳个税及其他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由买方缴纳;营业税,按
    5.6%缴纳(减免),由卖方缴纳;   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由卖方缴纳;   也可以这么理解,在房屋出售时,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房管部门缴费,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需交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
  • 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