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前就怀孕了,孩子出生时就登记在这个男人的账户上。现在我想和那个男人分手。这孩子能转到我的账户上吗?

2019-12-28 10:2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生女,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所生的儿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权利。
    如果双方分手,不用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即可。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承担一半的抚养费。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于彩礼,应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现双方按习俗办理了婚礼,实际在一起同居,是不用再退彩礼的。
  • 非婚生育婴儿申报户口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①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②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固定,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而给这一类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的具体程序如下: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男女分别都要交的。(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街道(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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