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XX游玩,被人骗去赌场赌博,自己钱输完后,又被骗打了欠条借钱,并说只在打牌中胜出时提取一定好处费,输赢不用还,后来输完又不把欠条还给我,反而被莫名一个从来不相识的人拿着欠条起诉,并称是借与我的周转资金,我该怎么办?

2019-12-28 10:41:1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欠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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