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想变更我的遗嘱(未经公证机构公证),我该怎么办?

公证
2019-12-28 13:0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离婚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已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记载当事人自然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的证明。
    3、离婚证书原件(包括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如离婚证书遗失的,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 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具体办法:
    一、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之必要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处应及时受理办结。
    二、变更公证遗嘱之办证方式
      变更公证遗嘱是指当事人对原公证遗嘱的内容进行部分修改或调整,而不是全部否定。因此,当事人应重新书写遗嘱或由公证员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重新代为起草遗嘱,或说明原于x年x月x日在x公证处所立公证遗嘱内容与本遗嘱相冲突时以本遗嘱为准。公证员仍以遗嘱公证的方式出具公证书。
  •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