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0月3日晚骑自行车被一辆电瓶车撞了,在撞我后的第三天被抓到了。肇事者把我鼻子撞骨折了,去医院拍片检查,需要做手术矫正,手术费住院需要12000,而且我还不是做最贵的手术(出于为他省钱考虑),还不包括我撞坏的自行车,以及我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现在肇事逃逸者说没有钱,只肯给11000,我做手术都不够,我去了他工作的地方,他明明有在上班,也拍了视频和照片,他却硬说没钱,还说我的鼻子是以前受的伤,我有医院的证明他也不看,这几天我头痛头晕,嗅觉也出现问题了,如果对方还是这种态度,如果我起诉肇事者,他最后会不会要判刑?

2019-12-28 13:5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营养费,误工费 任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后,只要是机动车方有责任,那么受害者就将会得到对方的交强险限额赔偿范围内的赔偿。超出的部分,就按照按责定赔的原则进行分别来承担。
    由于事故为双责事故,主责承担7,次责承担3。营养费用是受害者所需费用中的一项,也是应该按此处理的。不过,营养费用在理赔费用中占极小部分,如是轻微伤,这笔费用大不了就在五百元左右吧。
    营养费按照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来确定,一般标准不高,就几千块钱。
  • 在确定了人身伤害的数额后或财产定损后,就可以起诉肇事者。一般去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申请法院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 关于交通肇事者逃逸后的交通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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