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现在拆迁,儿子都四岁了,在我老公名下有两套房,要分家公公不同意给我们房子,要全在他名下,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我们不同意,后经大队部调解,在我们夫妻名下只有一套房,公公可以自行处理两套房,其余房屋属于共有,请问,他的房屋使用权以后可以转给女儿吗,如果他立了遗嘱我们签的这份协议会生效吗?

2018-09-05 14:3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继承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需要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怎样立遗嘱?
    可以采取公证遗嘱,让公证人员到家里坐公证也可以,不用到公证处去办理。也可以采取自书遗嘱,条件是有2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证明。无利害关系人就是与继承没有关系的人。
    也可以采取录音遗嘱,条件同自书自书遗嘱一样。遗嘱要写明遗产的范围。把自己的合法遗产让谁继承写清楚。
  • 符合规定的遗嘱,是有效的遗嘱。

    老人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或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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