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姐夫前几个月由于突发死亡,赔偿几十万,姐姐姐夫有两个男孩,现在姐夫家里父母及兄妹干预姐夫剩下的财产,把银行卡都拿去说是保管,姐姐很无奈,现在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法律程序分配一下财产?第一继承人应该是姐姐,其次是姐姐姐夫的两个儿子,想问一下,姐夫的父母及家人应该不应该分得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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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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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说的说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其四人都有继承权,继承份额原则上均等,但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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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第一顺序有人的,第二顺序不发生继承。其分配原则是:一是男女平等,二是同一顺序,平等分割。 非农业户口赔偿以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孩子一般赔偿至18周岁,超过18周岁的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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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