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给一个人写借据,给另一个人写借据,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2019-12-28 23:4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要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对方用欠条来拖欠工资是违法的,不能接受欠条。
    劳动合同可以自拟格式,我国法律没有强调劳动合同的统一格式。但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因此,劳动合同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制定。
  • 以借条形式出现的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一般会严格审查其真实性 就是为了防止离婚纠纷中一方虚编债务损害对方权益
    借贷欠款的形成、交付、用途等 夫妻是否有举债合意、借款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等
    光一份借条通常是很难获得法院认可的
  • “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的区别在于: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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